浙杭所荣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

浙杭新闻/2016/03/31


2016年3月30日,第九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,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、国务委员、公安部长郭声琨、最高法院院长周强、最高检曹建明检察长、司法部部长吴爱英等出席了开幕式。



会议表彰了100家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,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从浙江省1200家律师事务所中脱颖而出,成为浙江省4家之一、杭州市唯一一家获评的律师事务所。这是由司法部、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等部门组成评选机构,从全国2.4万多家律师事务所中挑选而出。该评选竞争异常激烈,本届(2011-2014年度)获评率只有4‰,堪称是中国律师行业官方最高荣誉。



会上, 孟建柱书记指出,律师行业群星荟萃,涌现出一大批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。这次受到表彰的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,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。孟书记对律师提出五点希望: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、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、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推动者、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者及全方位对外开放的促进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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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前身为“杭州市法律顾问处”,是1979年我国恢复律师制度以后浙江省最早的律师机构。1985年,更名为“杭州市第一律师事务所”,1998年更名为“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”。三十七年来,浙杭所始终把执业为民作为根本宗旨,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,具有较高的社会声誉。

浙杭所是位居全省领先地位的知名综合型品牌律师事务所,设立了十三个专业的业务部门,遍及法律服务各个领域,能够快捷、高效、专业地为客户提供各项最优质的综合性法律服务。其中劳动、金融、刑事辩护、再审申诉是浙杭所的四大“拳头”业务。



“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”的称号是对浙杭所过去努力的充分肯定,也是对浙杭所美好未来的无限期许。过去的三十余年里,浙杭所洗尽铅华、孜孜以求,在如何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上深耕细作;未来,浙杭所将继续始终坚持职业操守,勇于担当社会责任,以弘扬法治正能量为己任,不负改革春风,将自己的价值追求更好地融入到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中,切实肩负起当代律师的神圣职责和时代使命。